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 >>
出租商铺征收率
发布日期:2024-09-29 10:32:00 点击数:0
个人出租非住房类的不动产
例如出租商铺:
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举个例子:
小张出租名下商铺,收到6月租金6000元,那么增值税应纳税额是:
6000÷(1+5%)×5%=285.71元
需要在注意的是,上述两个例子当中,如果出租方个人当月增值税应税收入合计未达10万元,则上述涉及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您目前查看的是出租商铺征收率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财税知识
财税资讯
上一篇: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 下一篇:企业3A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