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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重点监控这十种行为

发布日期:2023-07-18 12:12:07    点击数:0
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银行开户时哪些行为银行会重点监控。
  
  1、经营地址为托管地址
  
  有些地区为了引进招商,允许没有办公地点的创业者,先使用虚拟的托管地址注册。注意了!如果长期使用托管地址,将会被重点监控。
  
  2、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银行须审慎核实对公账户开户的每项信息,特别是对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不得为其开立账户。
  
  3、一名多户;一址多照;注册资本很低,均未实缴
  
  同一自然人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且注册资本都不高,注均未实缴。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同一自然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同一自然人开立多家公司,公司又申请多个对公账户,这将是银行重点排查对象。
  
  4、同一个公司集中开立多个账户
  
  公司开户集中在同一时间段,且在同一地区各家银行开立多个对公账户。
  
  5、异地户籍法人
  
  企业法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属于异地户口,且长期不在此地居住企业法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属于异地或偏远农村户口,无居住证、无社保等。
  
  6、企业法人年龄明显偏大或偏小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都不愿自己当法人,找人挂名(一般会找年龄偏大的人),认为这样做,即使公司有问题也与自己无关。我只能说,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对于此种情况银行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7、单位失联,无法联系
  
  账户异常或常规排查时,无法联系到法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等。
  
  8、资金交易异常
  
  频繁大额交易、公转私交易、夜间交易;存在可疑交易;网银交易限额要求高,明显与生产经营、注册资本等不相符。
  
  如:企业长期零申报、无业务,却每月搞出上百万的银行流水。
  
  9、长期不对账;对账不符;不配合对账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银行应建立企业客户的账务核对机制,对账频率不应低于每季度一次,如果企业超过对账时间未回复、对账结果不一致或不配合对账要求,银行有权采取措施限制账户交易措施以降低银行风险。
  
  10、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银行一旦发现企业严重违法,须在3个月内暂停该企业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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