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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发布日期:2024-09-27 15:37:00    点击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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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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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项税额。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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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材料,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咨询!e9b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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