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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亏存货或者固定资产,营业外支出为什么记在借方?

发布日期:2023-12-15 11:25:07    点击数:0
“固定资产盘亏”,如果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由当事人赔偿的部分,要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只有损失由企业承担的部分,才纳入“营业外支出”的借方进行核算。自然灾害同样属于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的损失。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后盘亏的损失,以及固定资产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原因而报废、毁损的损失。

  (二)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是指非季节性、非修理期间停工而发生的损失,主要是指停电、停水等原因停工而发生的损失。

  (三)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职工学校经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自办职工子弟学校,除收取学杂费外,给予学校的补助经费支出;职工学校经费是指企业为提高职工文化、科技水平,职工就职培训等所办学校的各项费用支出。

  (四)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因遇有风、火、水、震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五)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用于公益事业或用于救济方面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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