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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9-26 16:17:57 点击数:0
收入的形式: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费用扣除的方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未取得收入所支出的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个人所得税标准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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