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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如何报销车船税

发布日期:2023-08-02 17:07:02    点击数:0
为大家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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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改增后该如何报销车船税

  车船税对保险公司来说属于代收,因为车船税收税主体是地税局,当拿着交强险发票报销时,应按价税合计加上车船税后的金额计算。地税局或保险公司是不再对纳税人出具车船税税票的。

  车船税在地税交纳。

  二、营改增后,以下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1、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5、资源税

  6、印花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部分)

  8、房产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耕地占用税

  11、契税

  12、土地增值税

  13、车船税

  14、烟叶税

  15、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三、车船税免税证明去哪开

  车船税免税证明去税务局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第一联(存根)和保险单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收据)由纳税人收执,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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