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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答辩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发布日期:2023-07-29 16:36:26    点击数:0
在这里,首先给大家科普一下,不作为商标撤三答辩证据的资料。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上面这些证据,是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证据。那我们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陈诉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4、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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