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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发布日期:2023-07-08 11:19:27 点击数:0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2年第100号)
2、《上海市绿化条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1月17日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3、《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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