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顾问 > 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 >>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23-12-15 12:02:00    点击数:0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营业外收入)。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您目前查看的是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