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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降税负方法多

发布日期:2023-08-18 10:45:29    点击数:0
一、利用“税收缴纳模式”进行降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相关规定。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通过对以上六种“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形的分析,我们发现,当企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太高,如果公司能够申请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相比之下,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将很有可能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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