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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7-31 09:57:49    点击数:0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再次登记名字:

  1、公司被撤销满3年;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满3年;

  3、除了上述两点情况之外的原因正常办理注销年限满1年。

  或者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所以,如果是公司自己发起的注销手续,至少得需要1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

  因此,注销不满一年的公司,其名称是不可以拿来使用的,若您确实为取公司名称而发愁小编这就带来注册公司核名的一些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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