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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代理记账、代理记账该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3-07-22 11:46:15    点击数:0
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事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一切发票。
  
  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据、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员工信息: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其他原始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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