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办
税务代办 >>
生猪屠宰定点企业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4-01-18 15:23:14 点击数:0
申请条件包括:
a)选址远离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并不得妨碍或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b)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c)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d)屠宰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2008)规定要求;
e)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f)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g)配备有预冷间和冷藏库;
h)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i)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j)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兼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k)符合国家及本市其他有关规定。
您目前查看的是生猪屠宰定点企业许可证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财税知识
财税资讯
上一篇:动物诊疗许可补发申请条件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