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顾问 > 税务代办

税务代办 >>

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发布日期:2023-08-16 10:24:06    点击数:0
  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您目前查看的是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