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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
发布日期:2024-07-29 15:43:12 点击数: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办理资料】
【办理流程】
【办理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 1 份 | 无 | |
2 |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 1 份 | 无 | |
3 |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 无 | ||
4 |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 1 份 | 无 |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 | 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 1 份 | 无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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