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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公司
发布日期:2024-01-04 10:48:46 点击数:0
1名股份由股东以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股东大会前20天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天内,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不得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具有转让效力。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合并的一种手段。与上市公司收购的区别在于:
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股份收购通常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进行的。买方是特定的,卖方是不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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