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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发布日期:2023-07-24 17:11:50    点击数:0
天津市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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