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免费咨询电话:4008-118-928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财税资讯 >>

天津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3-07-07 15:19:13    点击数:0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一)申请书;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文件;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六)业务发展报告;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W5t天津代办营业执照_注册公司_代理记账_代办注销_地址变更-谷骐科技

您目前查看的是天津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页面,如果您有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财税服务等业务,请拨打咨询热线:133-233-69667
分享到:
    点击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
天津谷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2 津ICP备18001702号-5 电话:133-233-69667